成都收賬公司: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標準是什么
新聞資訊 | 2022-08-11 13:50 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標準成都清賬公司是什么 一、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標準是什么 夫妻共同債務是指夫妻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為維持共同生活的需要,或出于為共同生活目的從事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 夫妻共同債務具有兩個基本特征: ?。?)須產生于雙方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即雙方結婚之日起至離婚時止的期間。但婚前為結婚后共同生活購置物品所負的債務,應當為夫妻共同債務。 ?。?)須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產、經營活動,包括為履行撫養、贍養義務等。 符合上述條件,不論是以夫妻一方或者雙方的名義所負的債務,都屬于共同債務。反之,如果債務不是發生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或者雖然發生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但不是用于共同生活或共同生產經營的,都不屬共同債務,而是夫妻一方的個人債務。 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中對夫妻共同債務做了明確具體的規定: ?。?)夫妻雙方共同簽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于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于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夫妻共同債務的償還 1、雙方的共同財產足以清償共同債務的,以共同財產來清償共同債務,剩余財產在雙方之間平等分配。 2、共同財產不足以清償共同債務的,由成都追債公司雙方協議清償,如協議不成,由法院進行判決。 3、不存在共同財產的情況下,債務由雙方協議清償,如協議不成,仍由法院進行判決。 4、如果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應當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如果屬夫妻共同債務,則成都清債公司該債務的承擔應根據夫妻離婚時對債務的約定來確定由一方或雙方來承擔。約定債務均由雙方共同負擔,或對共同債務的負擔未作明確約定,則該債務應由原夫妻二人共同負擔。一方償還全部債務后,有權要求另一方承擔相應的債務份額。 5、離婚對債務的承擔作了分擔,即由原夫妻二人各負責其中的一筆或幾筆債務的,則該債務應由約定償還人予以歸還,但原配偶一方對此應承擔連帶清償責任,清償之后可以向對方追償。 三、關于夫妻共同債務認定標準的答疑 網友提問: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標準是怎樣的? 調查員回答:您好!夫妻雙方共同簽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這是根據《民法總則》、《婚姻法》和《合同法》的相關規定,按照合同相對性原則和訂立合同的基本要求制定的。從夫妻共同債務的形成角度,明確和強調了夫妻雙方共同簽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以及其他共同意思表示,所形成所負的債務,應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的基本原則。夫妻雖然存在緊密的身份聯系,以及由于共同生活,而在法律規定的家庭日常生活范圍內,享有互相代理的權限。但雙方作為獨立的民事主體地位,并不因婚姻的締結而喪失?!督忉尅返谝粭l規定,進一步完善了《婚姻司法解釋》(二)第二十四條規定的,夫妻共同債務認定標準。以上就是我對這個問題的解答,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謝謝。 上述文章回答了關于“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標準是什么”的問題。根據法律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歡迎在線聯系本討債公司調查員繼續咨詢。